一、制樣:制樣按照GB6566-2010進行抽樣、制樣,終測試時樣品細度需<0.16mm。抽樣的目的是使樣品的物理特性與標準物質的物理特性基本一致,以保證相對測量結果據有可比較性。因此,制樣過程對測量結果影響甚大,應嚴格按照標準的方法及質量要求進行。
二、預熱:指讓儀器運行一段時間,但此時不論測量或其他行為均不能作為報告結論引入,需廢棄。其目的是讓儀器更好的運行在穩定狀態。
三、樣品測量:
1 將儀器進行預熱操作;
2 放樣:將樣品放置與探測器上面,要求樣品與探測器基本同軸;
3 進入分析程序后,使用“文件”→“新建測試”正確設定控制方法及控制量,點擊“OK”生成一個空白測試文檔。
4 使用“編輯”→“樣品信息”設定樣品信息。
5 確認設備連接運行正常,點擊“取譜”→“開始”開始測量。
6 測量結束后保存能譜數據、設定分析敏感區域、使用“工具”→“樣品分析”分析樣品。
7 使用“工具”→“擬合顯示”確認分析結果。
8 預覽報告、打印報告。
四、采樣時間的選擇標準
請注意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要求,嚴格以國家法規要求為準。在滿足國家法規要求的前提下,我們建議:對所有樣品的采樣時間不低于2000s,但也不要超過24h。對核素含量較高的樣品,測量時間可以相對縮短;對核素含量較低的樣品,采樣時間要延長到10000s或更長。您可以設置采樣時間為20000s或更長,然后在采樣的過程中注意觀察樣品譜線,當樣品譜線已經基本定型時,可停止采樣并保存、計算。如果計算結果處于臨界值,請適當延長測量時間,以使結果更可靠。
五、儀器的使用條件
本儀器禁止在0℃以下,50℃以上工作。建議用戶在23±2℃,濕度50%±10%,溫度波動2℃的環境下使用。這也是儀器出廠刻度時的測試環境。如果用戶在室溫下使用,則需在室溫下進行刻度,即,保證測試時的環境條件和刻度時的環境條件相一致。
六、重新刻度周期
對于新機器,由于光電倍增管的效率不穩定,因此建議連續開機運行一周,已使設備充分老化穩定。在前6個月內,在有空調的恒溫實驗室,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刻度;如果是非恒溫室,則每個月進行一次刻度。對連續6個月無維修記錄的機器,如果是有空調的恒溫實驗室,則可3個月進行一次刻度;如果是非恒溫室則仍須每個月進行一次刻度。